局機關各科室、局屬事業單位,市直屬學校(幼兒園):
爲進一步提高我市教育信息化項目評審工作的效能,簡化項目審批流程,市教體局對2014年印發的《中山市教育信息化建設項目管理辦法》進行了修改,主要修改內容爲市直屬學校的教育信息化項目采取直接備案管理,市教育信息化專家組不對市直屬學校的項目進行前置審議,只對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的教育信息化項目進行前置審議。現將修改後的《中山市教育信息化建設項目管理辦(修訂)》印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6月28日
爲加強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教育信息化項目管理,保障教育信息化項目建設各環節的科學化、規範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提高教育信息化項目建設的質量和效益,依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府〔2014〕100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中山市教體系統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于市教育和體育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市直屬學校使用市級財政資金進行建設的教育信息化項目。
本辦法所稱的教育信息化項目,是指以計算機、通信技術及其他現代信息技術爲主要手段的,涉及計算機及其外圍設備、網絡系統及其配套環境、多媒體設備、視頻監控系統、各類應用軟件和業務系統、教育信息資源等新建、升級、改建、擴建等相關項目。已在日常教學中普及使用的硬件類設備采購項目爲常規性教育信息化項目,其他項目爲專業教育信息化項目。(項目分類詳見申請表)
二、教育信息化項目的管理機構與職能
市教育和體育局成立中山市教育信息化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對教育信息化建設項目進行管理和指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負責對教育和體育系統教育信息化建設項目前置審議和備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建市教育信息化專家小組(以下簡稱專家小組),專家組負責對教育信息化項目進行前置審議,並爲領導小組綜合決策提供咨詢服務。在前置審議過程中,市教育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可根據項目申報情況組織專家或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項目方案進行審議,意見以書面形式報市教育和體育局紀檢部門備案。各個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各自職能,分別安排專人負責做好教育信息化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
三、教育信息化項目的規劃設計
確定進行教育信息化項目建設的單位,必須組織和聘請有關專業人員,對項目使用需求充分調研分析。以需求爲導向,以相關行業標准、管理部門的最新要求爲依據,以經費預算爲基礎,擬訂初步方案(中山市教育信息化建設項目方案申報書),填寫相關項目表格(中山市教育信息化建設項目備案申請表),並向教育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申報。
四、教育信息化項目的申報程序
對建設單位上交的書面申報項目方案與相關申請表,由市教育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建設單位性質對項目執行不同的申報流程。直屬學校教育信息化項目采取直接備案管理的申報流程;教育和體育局科室及下屬事業單位教育信息化項目需通過前置審議,再進行項目備案。項目通過備案後一律按照市政府和市財政局的相關要求進行采購。
五、教育信息化項目的實施
建設方案經過備案的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經審查確定的項目建設方案,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地點、建設性質、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准、建設經費預算等,各建設單位不得一邊上報一邊施工。因擅自變更方案內容或提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建設單位負責。
六、教育信息化項目的廉政監督
各單位應制定完善的廉政風險防範機制,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要嚴格遵守采購流程,規範各個環節的交易行爲,提高項目建設的透明度,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腐敗。
七、附則
本辦法由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2017年7月1日起實施,在此日期前發布的辦法同時廢止。
附表:
1.中山市教育信息化建設項目備案申請表(供市直屬學校使用)
2.中山市教育信息化建設項目備案申請表(供局科室使用)